版权声明
河北法治网

做好亲民工作的五条渠道

分享到:
河北法治网

  

  □ 张本刚

  胡锦涛总书记曾指出:“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我们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赢得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就必须切实转变作风,进一步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笔者现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谈一下检察机关做好群众工作的五种主要渠道:

  深入调查,走访群众。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我们党加强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基本方法。要不断采取措施强化调查研究工作,为检察机关及时改进工作,赢得人民群众的满意发挥重要的作用。在调查研究中,要真正深入到群众中去,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呼声,决不能走马观花,蜻蜒点水。如果不深入到群众中走访,就失去了调查研究的意义,不但得不到群众所思所想,而且还会引起众反感,损害检察机关声誉。

  定期座谈,了解群众。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检察机关的重点联系对象,并且定期召开座谈会,通过他们了解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所需所盼,是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又一有效方法。这些群众代表分布在各行各业,根植在人民群众之中,对群众情况最知底,要委托这些代表及时收集群众意见,随时发现并反映问题。实践也证明这些代表反映的情况最真实、最全面、最有典型性,使我们受益匪浅。

  认真接访,帮助群众。信访是群众向检察机关求助的具体表现,也是我们联系群众的最佳途径。人民群众信任检察机关,才来求助,必须以热情的态度认真进行受理和处理,决不能对群众求助漠不关心,更不能冷横硬,伤群众的心。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听诉,详细记录,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要不推不拖。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要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做好督察催办工作。要充分发挥控申工作这一检察机关的窗口作用,听民声、纳民意,及时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依法办案,关切群众。对严重刑事犯罪、经济犯罪、渎职侵权犯罪等破坏人民生产、生活秩序,侵害人民利益的犯罪活动进行依法打击,是维护群众利益的具体手段。因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执法,对该逮捕起诉的坚决逮捕起诉,并发挥监督作用,确保不枉不纵,罚当其罪。同时,在办案中我们要时刻注意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对涉及群众利益,影响群众生活等问题要慎重对待,妥善处理,以期收到较好的执法效果。

  宣传法律,服务群众。通过近些年的普法活动,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有所提高,法律知识相应增多。但是仍对法律的了解不够全面、掌握不够具体,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十分迫切。对此,检察机关要主动走出去,深入群众,利用新闻媒体,赶法律大集,设法律咨询点、印发宣传资料、讲授法律课等形式,广泛向群众宣传法律。通过宣传,使群众增长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更好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者系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树立正确的发展和执法理念
量刑规范化下要拓宽抗诉视角
“歪打”为何总是“正着”
被钱所绊
肇事逃跑又撞死追赶人此行为该定何罪
做好亲民工作的五条渠道
海瑞智取宝玉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