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十次集体学习时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从理念、制度、保障等各方面,抓紧做好修改后民诉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要自觉更新和转变执法理念,遵循司法规律和民事诉讼原理,牢固树立正确的监督理念,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和平等原则,保障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和诉讼权利平等,尊重当事人在法律范围内的处分权,注重有效解决民事纠纷;正确处理加强法律监督与维护裁判稳定性的关系,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监督与支持并举,不代行审判权,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民事案件,提高诉讼效率,维护司法公正,维护法治权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要抓紧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按照修改后民诉法要求,清理、修改和完善有关司法解释和执法规范,确保修改后民诉法在检察环节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上一版



放大
缩小
全文复制
上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