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党和政府不断重视农村繁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问题,以促进社会稳定,国家富强。“三农”问题,是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关键,也是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根本问题。公证,作为一项预防性司法治度,在预防纠纷、化解矛盾、减少诉讼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作用。把公证引入农村土地、房屋流转、农村金融等活动中,无疑会为农村政府部门分忧解难,使社会更加安定、和谐。
海港区司法局公证处,是从2008年初才真正纳入公证工作日程,尤其是2009年又进一步将公证服务的触角延伸向农民、农村和农业。通过公证,尤其是荒山、荒沟、滩涂承包合同公证,扭转了承包人怕变、村干部怕乱的心理,增强了农民投资的积极性。山绿了,农民富了,农村出现了新气象。自2008年至今,该处已办理农村继承、赡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男到女家落户、荒山承包、土地转包、鱼塘承包、乡镇农贸市场招投标、房屋买卖、小额贷款等涉农公证事项1000余件。海港区北港镇某村,1988年,村里有几户农民承包了村里的几处荒沟种植果树,承包的农民经过几年的辛勤劳作,枝头果实累累,承包初见效益,但由于有些村民眼红,也由于当时签订的协议不规范,村里迫于压力,便收回了几户农民承包的荒沟,承包农民的汗白洒了,资白投了,未见大效益,有苦说不出。2012年5月的一天,该村村民李某来公证处咨询,说其欲承包村里两段荒沟,合计19.5亩,准备种植树木,但受以前几个农民承包地被收回的影响,心里不托底。公证员详细讲解了承包协议经过公证的意义和作用,并帮助他修改了《荒沟承包协议》条款,建议其和村里协商将承包期限由15年变为20年以上,这样有利于提高承包人种植效益。2012年5月31日,李某与村委会办理了《荒沟承包协议》公证。办完公证,李某手里拿着公证书,脸上露出了笑容,说:“协议依法办了公证,这回我心里就有底了”。经回访,如今,李某承包的荒沟已经全部栽上了速生杨,远远望去一片葱绿,甚是喜人。(秦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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