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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

做好送上门的群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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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消息 (孙继增)省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在省检察院党组的领导下,立足环绕首都北京的特殊区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结合涉检信访数量多、案件化解难度大的实际,坚持把化解和预防涉检访作为工作切入点,把涉检信访案件当做“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积极实施“护城河”工程,坚持把涉检访吸附在本省,化解在当地,消除在萌芽,为维护首都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了上级领导机关的多次表彰和奖励。

  坚持把组织领导作为化解涉检信访的重要保障。全省三级检察院均成立化解涉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是领导包案,要求包案领导亲自接访、亲自阅卷、亲自协调、亲自回访。二是强化接访,依托省委政法委建立的三级联合接访服务中心,省检察院所有副厅级以上干部轮流接访一周,并对接访的案件督办到底;新提拔的正副处级干部轮流到联合接访中心接访3至6个月;市、县两级检察院安排中层以上干部接访,努力把涉检访吸附在本地,减少涉检进京访的数量。三是全员办访,按照“谁办案、谁负责”相关处理涉检访的原则,控申检察部门负责受理、登记、分流和督办协调,办案部门负责具体承办。四是督促检查,上级检察院采取巡回督导、分片包干等形式,加强对下的督促指导和检查验收。 

  坚持把案件评查终结作为化解涉检信访的有效方式。对上级要求的以及疑难复杂的涉检访积案,全部纳入评查范围,由省检察院组织集中评查。在评查中,对案件的证据、事实等内容进行全面审查,找准问题的症结和解决的措施,评查作出的结论提交检委会讨论,区别不同情况导入终结、责任倒查、救助帮扶、终结退出、教育稳控等渠道。对依法终结的案件,既严格把握终结条件,为检委会决策提供参考,也注意区分不同情况,讲究方式方法,防止因简单化处理而激化矛盾,防止引发重复进京赴省访、非正常访甚至违法访。

坚持惩防一体 服务“三农”建设深入开展查办涉农案件专项工作
依法履行公诉职能 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公正执法塑形象 依法监督树权威
强化预防措施应用完善惩防体系建设
全面提升死刑案件二审公诉工作水平
做好送上门的群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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