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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检察机关要依法铲除制约我省发展的“拦路虎”和“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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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委书记张庆黎在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的学习会议上强调指出,要把环境建设提高到战略的高度对待,着力推进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建设,实现风清气正、开放文明、和谐稳定、山青水秀的目标。省检察院紧紧围绕省委加强“两个环境”建设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了检察机关服务“两个环境”建设指导意见,要求——

  本报消息 (刘树奇 古孟冬)省第八次党代会确立了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一产抓特色、二产抓提升、三产抓拓展”的经济发展战略和努力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河北特点的发展路子的要求,开启了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征程。今年7月,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议,省委书记张庆黎指出,当前我省发展环境状况总体偏差,政策不宽松、借机“敲竹杠”、办事“马拉松”、企业“包袱重”、态度“冷横硬”、经营“失诚信”等六类问题比较突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一般,水资源短缺和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水土流失、植被遭受破坏等问题比较突出。“两个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河北科学发展、影响人民生活的“拦路虎”和“绊脚石”。如果不下大决心、下大力气解决,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的战略目标就难以实现,我们与先进省份的发展差距就可能越来越大,如果再抓不好这件事关全局和长远的大事,就愧对河北这块热土,愧对全省人民群众,愧对子孙后代。张庆黎就此强调,要把环境建设提高到战略的高度对待,着力推进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建设,实现风清气正、开放文明、和谐稳定、山青水秀的目标。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和重要使命。发挥检察职能,为“两个环境”建设服务,是我省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具体体现。省检察院全面总结近年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经验,针对“两个环境”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紧密结合检察职能,于近日研究制定了《关于发挥检察职能为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建设服务的指导意见》。

  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德利的委托,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陈晓颖在9月10日召开的省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向到会的中央和省级主流新闻媒体的记者介绍说,省检察院制定这个《关于发挥检察职能为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建设服务的指导意见》,目的是把全省检察机关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为“两个环境”建设服务的重要性,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感,及时调整工作重心,找准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完善服务措施,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全面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手段,依法铲除阻碍甚至是破坏河北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人民和谐安康生活的“拦路虎”及“绊脚石”,全方位调动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的力量,积极主动地为改善我省的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服务,以检察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和更大发展。

  省检察院出台的《指导意见》,其主要内容由六大部分组成,分别为:一、切实增强为“两个环境”建设服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二、依法打击破坏“两个环境”的刑事犯罪活动;三、加大查办和预防破坏“两个环境”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四、加强对破坏“两个环境”案件的法律监督;五、提高服务“两个环境”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六、加强对为“两个环境”建设服务的组织领导。省检察院提出,为“两个环境”建设服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检察机关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各级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努力实现执法办案工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改善“两个环境”,推进“两个环境”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本报受权对省检察院新近出台的这一指导意见进行全文解读,详见本刊今日第4版。

  ——编者注)

全省检察机关要依法铲除制约我省发展的“拦路虎”和“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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