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1日讯 (记者 王灿)“打击无证行医不能采取‘割韭菜’的执法方式,一罚了之,甚至以罚代刑,要多措并举,严格执法,下大力气铲除‘毒瘤’。”这是记者今天从全省无证行医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获悉的。
据悉,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将认真开展自查清理,对历年来打击无证行医案卷进行梳理,凡已实施2次及以上行政处罚及取缔的无证行医者,要以明查暗访和突击检查等方式进行复查,只要发现仍有违法行医行为的,要立即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并同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凡过去已移送公安机关但未抄送检察院的涉嫌犯罪违法行医案件,对尚未结案的,立即补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在查处无证行医案件过程中,凡符合《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涉嫌非法行医刑事案件,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移送同级公安机关,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
同时,卫生部门将严格按照要求移送案件,对不按要求进行案件移送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查有关人员责任。查处的无证行医案件将及时录入“河北省卫生行政处罚系统”,同时将加快建立无证行医“黑名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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