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问:
请问什么样的企业和机构可以申请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要准备哪些材料?
回音:
申报企业和机构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生产经营或业务开展情况良好;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申报项目符合专项资金年度支持重点和条件;近三年没有因财政、财务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收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及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罚等。
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或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法人执照副本及章程(复印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说明;项目单位对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根据《关于做好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监督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128号),项目申报单位可根据工业化信息化部、财政部发布的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要求,在规定的项目申报期限内,通过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www.sme.gov.cn)中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 填写相关资料,提出项目申请。同时,按照属地化原则,向注册地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之后,将本地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金安排计划上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省级财政部门按照规定将资金拨付项目单位。
省中小企业局 闫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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