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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警车决不能作为领导专车

省高速交警总队对配发警车用途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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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1日讯   (记者  郑伟)“今天新配发的斯柯达昊锐制式警车,必须作为路面巡逻执勤车,必须专车专用,决不能作为领导的‘专车’!”这是省高速交警总队领导在该总队警车配发仪式上提出的明确要求。今天下午,一场简单的警车配发仪式在省高速交警总队机关举行,19辆制式警车被配发到该总队所属的京港澳、京沪、京哈高速公路沿线基层大队。

  记者从配发仪式现场了解到,为解决一线警车老化、陈旧,甚至超期“服役”等不符合示范公路创建形势需要的实际情况,省高速交警总队多方协调,多渠道筹集资金,采购了19辆斯柯达昊锐制式警车。自今天起,这批警车将投入到京港澳、京沪、京哈高速公路一线路面,担负起巡逻监控、违法纠处、服务救援的工作职责。

  针对以往新警车配发到基层一线之后,往往被挪作他用的问题,该总队此次明确提出要求,配发警车必须作为路面巡逻执勤车,必须做到专车专用。

  据了解,这19辆警车的上岗执勤,将大大改变过去高速交警路面巡逻车辆外观陈旧、机件老化的现状,提升违法行为纠处、受困群众服务救援的效率。

  图为配发仪式现场。 

  通讯员  于世强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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