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王子成: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宫市支行与被告王子成信用卡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581民初13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宫市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杨俊广: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原县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727民初5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化稍营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阳原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张家口墨香商贸有限公司、段砚涛:
本院受理原告郭满诉你姓名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706民初361号民事判决书以及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张家口市下花园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管成杰、承德市众美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承德市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802民初379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公告
张德岭、黄桂林:
本会受理的顾静与你们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受理仲裁申请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选定仲裁员通知书、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来本会领取以上公告文书,经过60日未领取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10日内与申请人共同选定独任仲裁员,逾期未能选定,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刘洪民为本案独任仲裁员,并根据本会主任指定组成以刘洪民为仲裁员的仲裁庭。本案于2020年3月25日上午9时在沧州仲裁委员会青县办事处开庭审理(地址:河北省青县公安局南十米,电话:0317-4325432),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沧州仲裁委员会
公告
张文保、王金金:
本会受理的顾静与你们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受理仲裁申请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选定仲裁员通知书、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来本会领取以上公告文书,经过60日未领取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10日内与申请人共同选定独任仲裁员,逾期未能选定,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刘洪民为本案独任仲裁员,并根据本会主任指定组成以刘洪民为仲裁员的仲裁庭。本案于2020年3月25日上午10时在沧州仲裁委员会青县办事处开庭审理(地址:河北省青县公安局南十米,电话:0317-4325432),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沧州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