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晚,武安市公安交警大队阳邑中队在北环路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使用酒精检测仪对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21时12分,一辆小型轿车停在检查卡点前方,驾驶人李某经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45.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对李某身份信息核实时,交警发现其于2014年7月15日在邯郸市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属于“二次酒驾”。交警对李某依法处罚。
交警提示,驾驶人只要有一次酒后驾驶处罚记录,在以后的任何时间内再次被查获饮酒驾驶,都属于“二次酒驾”。 (贾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