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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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漏水楼下遭殃 诉调对接化解纠纷

    □ 本报记者 张乔

    楼上漏水泡了楼下房屋,楼下业主要求楼上住户给予赔偿,而楼上房屋经过买卖已经换了房主,原房主、现房主都拒绝协商赔偿,楼下业主遂将二人告上法庭。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办案人员接到案件后,指导诉调对接中心和居委会调解员协调联动,最终圆满化解了这起相邻关系纠纷案。

    2019年7月,省会石家庄某小区业主于某下班回家后发现,家里的屋顶、墙面、室内木地板等都受到不同程度的过水损坏。物业工作人员经过检查,发现是楼上房屋出现了漏水。小区物业人员因楼上业主长期在外地,不在这里居住,遂将该房屋给水管道切断。由于楼上房屋经过买卖已经换了房主,后来于某多次找到现房主王某以及原房主李某协商赔偿事宜,两人都以该房屋存在纠纷为由拒绝和于某协商。多次沟通无果,于某便将李某、王某诉至法院,要求二人限期对自家房屋的跑水点进行维修,并赔偿各项损失。

    桥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法官助理何颖欣收到案件后,认真查阅了案卷,并及时联系到王某和李某,了解纠纷产生的具体原因。王某认为,他虽是房屋的现房主,但其一直在外地工作,一天也没有在屋内居住过,造成水管破裂是原房主李某的原因,于某的损失与自己无关。原房主李某表示,房屋跑水确实是自己造成的,现已经把漏水管道修好,并称不愿与邻居对簿公堂,想和于某协商赔偿有关事宜。

    了解王某和李某的想法后,何颖欣指导常驻诉调对接中心的民调员对该案进行调解。此时,于某又提出申请,要求对跑水造成的损失进行司法鉴定。何颖欣向于某了解损失情况后向其释明,粗略估算损失数额并不大,而司法鉴定费时费力,建议双方继续通过调解快速化解矛盾纠纷。随后,根据双方不愿到法院调解的意愿,该院诉调对接中心和小区居委会民调组织互相配合,由居委会民调员对该案进行了沟通调解,促使于某与李某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由李某赔偿于某一万元,于某撤回起诉。谁承想,于某这边撤回了起诉,李某却迟迟未按约给付赔偿款。为此,居委会民调员向何颖欣“求援”。何颖欣将该案涉及的法律依据和相关案例发给民调员,并多次就调解工作进行了详细指导。民调员心中有了数,就将李某单独约到居委会了解情况。李某称最近资金不宽裕,想拖一拖给付赔偿款的时间。民调员从法理和情理角度给李某做思想工作,解开了李某的思想疙瘩。第二天李某就将一万元拿到了居委会,当面交给了于某。该案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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