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段美)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频发且呈逐年增长的趋势,省应急管理厅、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在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
方案明确,督促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生产。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动自行车,加大缺陷产品调查力度,督促企业履行召回义务。加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查处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等行为。
强化对电动自行车批发市场、销售门店以及销售环节的监管,规范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管理,重点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产品的违法行为。大力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改装问题。
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下转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