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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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义法院发挥“一乡(镇)一法庭”职能作用
70%以上乡村矛盾纠纷得到化解

    本报讯 (乔明清)尚义县人民法院在深入推进“一乡(镇)一法庭”工作中,积极开展纠纷调处、指导民调、法律咨询、业务培训等工作,大力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全县70%以上的乡村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合理配置资源,建设司法为民阵地。各乡镇法庭均有单独办公室、联动调解室,并严格落实“1+N”工作机制,由1名庭长与人民陪审员或调解员组成工作队,充分发挥调解员熟悉当地人员结构、社情民意、乡土风情、乡规民约的优势,共同做好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工作。

    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司法利民机制。平时由调解员或人民陪审员值守在法庭,定期到村街、学校、企业走访,及时排查矛盾隐患;法庭庭长每周至少到乡镇1次,有纠纷化解纠纷,没有纠纷对人民陪审员或调解员进行培训。同时,与辖区司法所、派出所及村委会等建立微信交流群,每天互通情况,多部门联动,共同排查纠纷,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主动担当作为,树牢司法便民理念。将巡回审判与法庭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深入田间地头或者当事人家中就地调解、就地审理、就地宣判,切实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同时,通过法律宣讲、发放宣传册、入村指导、法律大集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真正让基层群众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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