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世杰)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一直是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内容。近日,石家庄市长安区法律援助中心援助了一起猥亵未成年人案件中的被害人,指派律师作为未成年人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努力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使被侵害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获得应有的经济赔偿。
今年4月的一天,7岁的小女孩小红(化名)放学后向妈妈要了10元钱到楼下的一家便利店购买冷饮。便利店老板丁某看到小红后起了歹意,对其进行了猥亵。案发后,被告人丁某被检方以猥亵儿童罪提起公诉。在法院审理阶段,作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的小红父母向石家庄市长安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了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经验丰富的援助律师赵洪代理了该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援助律师接受指派后,立即与小红的父母进行会见。律师了解到:遭遇这件事后,孩子心理受到巨大创伤,父母带其就医花费一大笔钱。为不让孩子被人议论,父母又给孩子转了学,搬了家,并放弃了家里的商业门店。突如其来的变故让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虽然小红一家因此案背负沉重负担,但其损失多为间接损失,根据法律规定很难获得法律支持。同时,精神损害赔偿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也不被支持。这些状况让被害方家长难以接受。
法律援助中心和长安区检察院民事检察官取得联系后,检察官对此案进行充分了解。民事检察官与法援律师多次就本案进行沟通,认为和解是解决被害人一家损失的最佳途径。民事检察官与法援律师一起向当事人就相关法律问题做进一步的解释,并做好疏导工作。代理律师通过与法院沟通,向被告人方面传递了和解意愿。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就民事赔偿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人赔偿被害人四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