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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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氛围 觅人才 畅渠道 出成果” 全省检察机关集中调研文章选登
做强检察建议需要增强专业属性树立共赢思维

    □ 黄英杰 庞雪 杨振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确立了检察建议的法律地位,使检察建议落实有了切实的法律保障。今年2月,最高检修订了《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为检察建议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供了更加明确具体的依据。

    沧州市检察机关始终高度重视检察建议工作,检察建议在推动有关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规范司法行为,服务保障民生,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效果。但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影响和制约检察建议效力的充分发挥。如何解决检察建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笔者认为必须在树立大局意识,增强专业属性,树立共赢思维,大力提升检察建议的效力上求突破、求发展。

    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一是建立检察建议报告制度,主动接受监督。定期向党委、人大报送检察建议分析报告,使党委、人大充分了解检察建议工作开展情况、职能作用、问题不足,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二是发挥检察机关法治参谋作用,积极争取支持。积极推动地方人大立法或出台相关决议,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地方性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对检察建议的运行机制予以明确,切实增强检察建议的监督实效。三是增强政治智慧和法律智慧,借力督促落实。对涉及事项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违法情形具有典型性、所涉问题应当引起有关部门重视的检察建议书,可以抄送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提起关注,引起重视,促使被建议单位整改落实。

    要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机制优势。一是自下而上提出检察建议的线索。对于社会治理类的检察建议,既可以由基层院制发,在当地发挥治理一方的作用,也可以层报上级院,抽取更多样本,利用大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充分论证,必要时由上级院向同级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使检察建议更具精准性、权威性和可行性,在更广泛的区域发挥办理一案、监督影响一片的效果。二是自上而下督导检察建议的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发出后,高检院主要领导带头协调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并对各地检察机关监督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形成层层持续深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良好态势,在全国范围内引起广泛关注,这正是检察一体化机制优势在检察建议工作中的具体运用和生动体现,为保障检察建议效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推动校园安全建设必将起到积极而深远的影响。这一做法对省以下检察院同样适合,是强化、深化检察建议效力的主要方法。

    要全方位提升检察建议质量。一是加强检察建议规范化建设,把牢“形式关”。首先明确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不能随意超范围制发。其次要坚持制发原则,确保检察建议的合法性、必要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再次要严格制发程序,实行流程化管理,确保检察建议格式规范、用语准确、内容精准、依据充分。二是建立严谨科学的质量监管机制,把牢“内容关”。首先要摒弃以数量为主的观念,推动检察建议由粗放管理、片面追求数量向司法精细化、规范化和更加注重检察建议的质量、效率、效果转变。其次要注重解决深层次问题,跳出“书面审”的局限,运用好检察建议事项调查核实权,推动检察建议由传统“就事论事”、解决表层问题向综合研判、解决深层问题转变。再次要确保检察建议的专业性,通过提高检察建议的专业性,使被建议单位提不出异议。

    要构建多维立体督促落实机制。一是构建顺畅高效的衔接配合机制,增强被建议单位的认同感和落实力。首先尊重异议权。检察建议书正式发出前,可以征求被建议单位意见,被建议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可以提出异议,对异议应当立即进行复核,异议成立的及时修改检察建议书或者予以撤回,异议不成立的应说明理由,以保证抓住的问题精准,提出的建议可行。其次积极帮助被建议单位抓好落实具体内容。检察建议发出后,检察机关可以通过走访、询问等形式,及时了解被建议单位在落实检察建议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动提供对策建议,不断完善整改措施,共同推进检察建议落地落实。二是构建刚性权威的外力支撑机制,补强检察建议之不足。将检察监督与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有机融合,形成“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和网络。如通过推动人大出台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把检察建议的效力提升到人大监督的层面;通过与监察机关会签文件,建立线索移送、联席会议、协查配合等制度,引入责任追究机制,以问责促落实,保证被建议单位整改到位。三是构建公开透明的社会评价机制,发挥公众监督作用。检察建议不仅具有法律上的专业性,而且往往具有较强的社会性,是情理法的高度融合,检察建议的内容需要得到群众的认同,检察建议的实现需要群众的监督和参与。要打造检察建议的公开化平台,建立检察建议宣告送达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第三方见证检察建议书的送达过程,促使被建议单位提高对检察建议的重视程度;实行检察建议书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这不仅有利于提高检察建议质量,更督促被建议者自觉按要求整改落实。

    (作者单位:沧州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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