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晓义
我从1969年开始给报社投稿,至今已经整整50年。
1969,我上中学,我特别爱看报纸。于是,我将写的一篇篇习作一笔一画誊写在稿纸上寄给报社,我曾被评为《唐山劳动日报》积极通讯员。从那时起,我走上了新闻之路。在首钢矿山工作十多年间,尽管工作岗位多有变化,也没有放弃自己的爱好。
1984年夏,我步入警营,和民警们一起投入了一个又一个紧张的战役,而当胜利的喜悦第一次写在战友们的脸上时,我就有了抑制不住的冲动,渴望所有善良的人们都能分享这一份快乐,至于自己辛苦点,劳累点算不了什么,从此我又拿起了笔,与公安宣传结下了不解之缘。我采写了大量反映公安民警崭新精神风貌的新闻稿件,先后被中央、国家及省市新闻媒体采用达9000余篇。每逢发生重大案件,不管白天黑夜,刮风下雨,我总是拿起采访本就走,和民警们一起摸爬滚打。无数次亲历破案,无数次参与对犯罪嫌疑人的审讯,在掌握大量素材的基础上,挑灯夜战,奋笔疾书,写出一篇篇稿件,及时准确地将民警们一个个动人的故事传播出去。工作虽然很辛苦,但产生的社会效益很大。
“爬格子就得要吃苦耐劳,搞报道就得有点魔气劲。”既是我的座右铭,更是我写作生活的真实写照。熟悉我的人都说,我满脑袋里装的都是稿子,这话并不过分。平时我除了做到闻警而动,随警作战,经常深入一线采访外,还密切注视社会治安动态,留心察看基层所队报送的各种信息材料。每当一线民警来机关办事,只要让我碰上,总是热情约他们到自己的小屋坐坐,聊聊基层情况,从说话拉磕中发现报道线索。只要有价值就毫不放过,马上进行捕捉,很快写出稿子,难怪同志们称我有个“新闻眼”。我虽说在分局负责搞宣传,但每天的工作绝不只是单纯写报道,还要完成其他繁重的任务。因此我平时写稿的大多数时间是在晚上,往往一写就到深夜,而第二天照常工作。连我自己也记不清多少次了,当我躺在床上或在半夜睡梦中,突然来了灵感,想起一个词,一句应修改的话,或一个称心的标题,总是兴奋的立即开灯下床,提笔写上。我多年来已养成一个习惯,窗台上经常放着笔和纸。爱人起初责怪我半夜撒癔症,到后来也就习以为常了。节假日对于别人可以说是休闲的日子,而对我来说正是写作的黄金时段。翻开一本本厚厚的剪报册,我自己心里最清楚,大报小报刊登的不少稿件都是我在节假日里的心血。
前几年,我退休了,同事们舍不得我走,我又被单位返聘至今,仍然从事宣传这项工作。如今,我还和在职一样一如既往,奋笔疾书,只是已经不再使用稿纸了,而是在电脑上打字改稿,发电子邮件了。
(作者单位:唐山市公安局古冶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