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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铺平民营经济发展之路

    (上接第1版)

    我省检察机关依法严惩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团伙以暴力、威胁等方式向民营企业收取保护费、欺行霸市、插手民营企业经营活动的犯罪;依法严惩危害民营企业家和从业者人身安全犯罪以及侵害民营企业财产犯罪;依法严惩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侵犯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的犯罪,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依法审慎办理涉民营企业犯罪案件,努力减少因办案对民营企业正常经营活动造成的不利影响

    民营企业家罗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逮捕后,其经营的民营企业陷入停产状态,职工全部停工在家。保定高新区检察院在办理此案中,鉴于罗某认罪悔罪、积极赔偿受害者损失等情况,从保障企业生存和发展出发,及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建议变更罗某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帮助企业及时恢复了生产。该企业不仅及时完成原有合同,并签订了新的生产合同……

    我省检察机关在办理民营企业涉嫌犯罪案件时,审慎把握办案时机、节奏,注重办案方式方法,严把批捕、起诉标准,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防止“办了案子、垮了厂子”。在审查批捕过程中,加强办案影响评估,对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扎实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逐案逐人筛选,对其中认罪悔罪的轻罪案件依法建议变更强制措施。

    胡某是多家民营企业实际控制人,涉嫌使用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公安机关以骗取贷款罪移送审查起诉。广宗县检察院在办理此案中准确把握骗取贷款罪立法原意,认为案发前后胡某已归还全部贷款,未造成实质损失,依法对胡某作出不起诉处理……我省检察机关慎重把握起诉标准,严格区分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与经济犯罪界限,严格遵守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

    苗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发后,苗某能够主动补缴税款,自愿认罪悔罪。邯郸市永年区检察院在办理此案中,依法提出从宽量刑建议,法院予以采纳,对其判处缓刑,最大限度降低了案件对企业的影响……我省检察机关严格执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主动配合调查取证、认罪态度好、没有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提出从宽量刑建议。同时,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准确把握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开展了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

    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努力构建保护民营企业的多元化格局

    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畅通民营经济主体申请监督渠道,规范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的受理和审查程序。我省检察机关加大对涉民营企业民事判决、裁定的监督力度,对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条件的,依法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邢台市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某公司与武某民间借贷纠纷检察监督案,法院审查后启动再审并调解结案,纠正了原生效裁判的不当之处,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我省检察机关加强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依法保护民营经济主体的财产权益。同时,依法开展虚假诉讼案件监督,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服务保障好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省检察院于今年3月下发《关于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具体要求。全省民事检察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对涉及民营企业民事案件监督,加大对涉及民营企业虚假诉讼案件的监督力度。推动检察机关与行业商会、行业调解组织搭建非诉调解平台。贯彻新时期“枫桥经验”,加强涉及民营企业案件预防和矛盾化解工作。加强与工商联组织的协作配合,建立与工商联系统沟通合作的长效工作机制,共同推动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相关工作。

    延伸法律服务,做好案件办理“后半篇文章”,力求办一案、助一企、 防一片

    我省检察机关坚持不简单就案办案,而是注重个案延展。各地检察机关因地制宜,因案施策,探索出一些受到企业欢迎的良好举措。

    在办理张某敲诈勒索君乐宝乳业集团一案中,石家庄市鹿泉区检察院根据发现的企业在维护自身权益等方面存在的普遍问题,主动建议由区委政法委牵头,整合政法各部门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在君乐宝乳业集团等10家企业设立政法护航工作站,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政法护航工作站由企业所在乡镇政法委员负责组织协调,公检法司分别选派本单位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骨干人员于每周五下午到工作站跟企业法务部门对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相关法律问题,集体研究解决办法,为企业提供契合需求的法律服务。工作站成立以来,已累计为企业提供各类服务220余次,协调办理涉企刑事案件1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4名;协调办理涉企民商事案件78件、执行案件35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

    “全省检察机关要坚定不移地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牢固树立平等保护所有经济主体合法权益的司法理念,切实找准工作切入点、着力点,为推动民营经济做优做大做强贡献检察力量。”这是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顺生向全省检察机关提出的明确要求。

    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河北检察机关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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