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9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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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网上交女友被骗8000余元
民警提醒:防范网络诈骗切记不轻信不转账

    □ 本报记者 刘文利

    通讯员     董洁

    男子假装女性身份进行网络交友,在骗取受害人信任后,就以谈恋爱为由向受害人索要钱财。近日,唐山路南警方破获了一起网络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

    唐山市公安局路南分局广场派出所接到韩某报案称,他在某交友软件上认识一名自称叫马某的“女孩”,交往过程中被马某骗取共计8190.24元。

    接警后,办案民警调查得知,2018年9月份,韩某通过交友软件认识了马某,通过进一步聊天,二人确定了恋爱关系,后韩某多次要求与马某见面,马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拒绝。马某以交友、结婚等理由骗取韩某信任,并以自己家里有急事,先后向韩某索要8000余元,都是通过微信转账的支付方式。

    由于受害人仅仅知道对方的微信账号,真实身份不能确定,而且整个诈骗过程都是通过网络完成,这给侦查工作带来不小难度。在网安大队的大力支持下,民警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马某在玉田县鸦鸿桥镇附近活动。11月15日10时许,民警将犯罪嫌疑人马某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马某交代,其冒充女子与韩某交往,通过微信转账,骗得8190.24元钱。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群众,预防网络诈骗要牢记:不轻信、不转账,尤其是在网络交友时,不要轻信网友,理性对待,绝不轻易给钱,汇款转账。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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