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9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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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铺平民营经济发展之路
——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综述

    □ 本报记者 牛继芬 孙继增

    刘树奇

    “全省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严厉打击侵企害企犯罪,审查起诉了君乐宝乳业集团被敲诈勒索案等一批典型案件,依法维护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检察机关优质高效的工作,赢得了民营企业的广泛赞誉。”近日,省政府副省长葛海蛟对我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11月18日,张某敲诈勒索案二审出判,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张某因多次在微信公众号发布负面文章,并以删帖为由向君乐宝乳业集团先后共计索要获取14万元,被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违法所得追缴后全部退还被害方君乐宝乳业集团。

    从批捕环节指派专人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到公安机关报捕后,依法从速审查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再到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抽调精干力量严格依法办理此案;最终,对张某以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并提出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9个多月的时间里,石家庄市鹿泉区检察院在上级检察院指导下,办案检察官马不停蹄,一切为了一个承诺——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当好民营企业发展路上的“守护者”。

    我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牢固树立平等保护、主动服务的检察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好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今年1至10月,共批捕涉非公经济犯罪案件121件183人、起诉106件264人,办结涉及保护民营经济民事检察案件370件。

    强化责任担当,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好

    今年6月13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顺生赴省工商联,了解省工商联和民营企业家的司法需求,研究加强工作协作共同服务民营经济顺利发展的工作措施。

    领导带头,置身企业,下车间、进厂房,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及司法需求;将民营企业家邀请到检察院,主动征求大家对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意见建议;专题调研,查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强化举措,狠抓落实;部署开展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护航民营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召开“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并公布一批典型案例,规范指引各地精准护航民企发展……我省各级检察机关将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常抓不懈,并注重丰富司法服务方式,增强服务效果,推动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

    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切实当好民营企业发展路上的“守护者”

    曹某等人敲诈勒索、串通投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强迫交易案,是张家口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典型案件。该案的办理,对该团伙打砸民营企业所属客车、控制长途车运输线路、妨碍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强迫民营企业转让厂房、股权甚至整个企业的犯罪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下转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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