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陈林)“法官,我缴清案款,微信钱包就能解冻吗?”许久未有下落的被执行人曹某收到法院冻结微信“财付通”账户的短信后,匆匆来到法院要求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近日,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通过冻结“财付通”的执行措施,督促执结一起缴纳刑事罚金案件。
曹某因刑事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曹某刑满释放后不知踪影,罚金也没有主动履行。该案依法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通过多种途径均未查找到曹某的行踪及其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后通过身份信息线索查到曹某名下的微信支付有交易记录,便申请冻结了曹某的“支付宝”和“财付通”等电子银行账户。迫于对自身生产生活消费的限制,曹某联系法院并缴纳了全部罚金,案件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