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苗文金)邯郸一酒后驾车男子主动找到民警酒驾治理点,自称甘受囹圄之苦,躲避世俗烦恼。这名男子最终如愿以偿,被刑事拘留。
11月29日凌晨2时许,邯郸交巡警支队邯山三大队民警正在滏漳路与滏东大街交叉口北明珠警务站旁检查过往车辆。一辆白色宝马汽车停在民警前面,驾驶人不等民警对其进行酒精测试,便坦白自己喝了酒,“把我送进看守所吧,家里呆不下去了。”
民警让男子出示驾驶证,对方称他没有考取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经询问,男子姓刘,28岁,居住在滏东大街某小区。刘某身上有浓烈的酒气,民警遂带他进行抽血测试,结果显示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3毫克,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通过与刘某交谈,民警了解到,他做个体生意,因为最近生意不景气心情烦闷,当天与家人发生了口角,便与朋友聚餐饮酒消愁。在酒精的作用下,刘某驾车外出,专门寻找民警整治酒驾检查点,主动要求接受惩罚,企图躲避家庭纠纷。民警当场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指出其酒后驾车上路的严重危害。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刘某无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对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暂扣车辆处罚,并将案件移交邯山公安分局作进一步处理。目前,刘某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