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三个强化”,扎实推进检察队伍建设。
该院强化组织领导措施,落实党风廉政责任,筑构起领导担责、组织监督、干警自律、家庭约束的“四位一体”党风廉政责任和思想道德防线;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完善规章制度,不断织密人、财、物管理和检察权运行的“笼子”;强化内外监督实效,创新监督工作机制,对检察人员暴露出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张根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