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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禁毒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健全禁毒宣传教育体系 问题严重地区实行重点整治

    本报讯 (记者 段美)11月29日,《河北省禁毒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在建立协作机制、普及宣传教育、加强行业监管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条例健全了“家庭—学校—社会”全覆盖的禁毒宣传教育体系。针对青少年等群体,条例提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禁毒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禁毒工作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要注重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家庭教育。乡村等基层组织要推进禁毒文化建设,加强对村民、居民和流动人口的禁毒宣传教育。

    条例明确了对毒品问题严重地区实行重点整治。国家和省、设区的市确定的毒品问题严重地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禁毒综合治理,按期完成整治任务;未完成整治任务的,纳入以地区为单位的文明创建负面清单管理,不得参加以地区为单位的平安建设等评比表彰活动。

    (下转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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