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9年09月06日
往期报纸检索
分类检索
唐山加强市中心区 高污染车辆专项整治

    本报讯 (记者 刘文利)记者9月4日从唐山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市中心区高污染车辆专项整治的决定》于9月3日起正式施行,该市将以更大决心、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大力度改善市中心区空气质量。

    决定规定,整治的车辆是指在唐山市注册登记的,不能稳定达标或有明显可见烟度的国四以下(不含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国二及以下(含国二)排放标准机动车,在市中心区行驶的外埠号牌车辆参照执行。同时,鉴于将来可能扩大整治车辆范围和扩展整治区域,决定作了授权性规定,唐山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和省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际需要,可以适时调整高污染车辆范围和扩展市中心区禁限行区域,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决定对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作出了规定,对整治措施进行了规范。对高污染车辆的源头管控作出了规定,包括加快淘汰老旧车辆、严格实施国家机动车油耗和排放标准、强化油品质量监管、推进车辆结构升级和通行证核发等内容。对执法工作作出了规定,包括执法财力保障、高污染车辆数据录入、违法车辆信息共享、禁行标志设置、路检路查、入户抽查和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的执法等内容。

分享到:
河北法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转载 
网址:https://www.hbfzb.com 数字报广告咨询
Copyright@ 2009-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Server Form :河北法治报社 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