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祥和实业有限公司、滦县益通商贸有限公司、唐山市旺杰科技有限公司、吴立财、梁晶晶:
本院受理原告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凤凰新城支行诉被告唐山市祥和实业有限公司、滦县益通商贸有限公司、唐山市旺杰科技有限公司、吴立财、梁晶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唐山市祥和实业有限公司、滦县益通商贸有限公司、唐山市旺杰科技有限公司、吴立财、梁晶晶公告送达(2019)冀02民初32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5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执行。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滦县皓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皓盛汽贸集团有限公司、朱金武、张玉荣、李红光、郑建福:
本院受理原告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南支行诉被告滦县皓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皓盛汽贸集团有限公司、朱金武、张玉荣、李红光、郑建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滦县皓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皓盛汽贸集团有限公司、朱金武、张玉荣、李红光、郑建福公告送达(2019)冀02民初43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5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执行。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高堡义(身份证号:210423197804300410):
本院受理的原告方艳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9)冀0224民初137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准予原告方艳涛与被告高堡义离婚;二、婚生子高连彬随原告方艳涛共同生活,被告高堡义自2019年9月1日起按300元/月的标准支付抚养费直至高连彬18周岁止,其中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抚养费1200元,本判决生效即履行,以后于每年的1月10日前给付当年度的抚养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滦南县人民法院
本院定于2019年9月11日10时至2019年9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被执行人名下坐落于张家口市高新区市府西大街3号财富中心2号楼7层27室(财富中心2号楼727号)建筑面积92.02平方米的房产《张家口市房产交易中心商品房合同备案号》SFB2012001250。评估总价:75.7万元(详见河北天诚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天诚(2019)估字第0612号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
经合议庭合议,在评估总价75.7万元的基础上下浮20%为60.56万元,第一次拍卖起拍价为60.56万元,竞价幅度为1万元(或1万元的倍数),竞买保证金10万元。
有意者请登录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详细了解本次拍卖的相关信息。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院定于2019年9月15日10时至2019年9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被执行人李勇名下位于石家庄市中华大街370号北郡E区3号楼2单元802室,面积147.58平方的房产《预售商品房合同备案书》号2010102011360058971。评估总价:200.35万元。(详见石家庄石房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估价报告编号:石房(2018)估字第2018565号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评估总价:200.35万元,第一次拍卖在评估总价200.35万元的基础上下浮20%为160.28万元,因第一次拍卖无人竞买流拍,经合议庭合议,第二次拍卖起拍价在第一次拍卖160.28万元的基础上下浮20%为128.224万元,竞价幅度为2万元(或2万元的倍数),竞买保证金15万元。
有意者请登录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详细了解本次拍卖的相关信息。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院定于2019年9月11日10时至2019年9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 http://sf.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被执行人名下坐落于张家口市高新区市府西大街3号财富中心2号楼7层25室(财富中心2号楼725号)建筑面积159.04平方米的房产《张家口市房产交易中心商品房合同备案号》SFB2012001250。评估总价:131.21万元(详见河北天诚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天诚(2019)估字第0612号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
经合议庭合议,在评估总价131.21万元的基础上下浮20%为104.968万元,第一次拍卖起拍价为104.968万元,竞价幅度为2万元(或2万元的倍数),竞买保证金15万元。
有意者请登录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详细了解本次拍卖的相关信息。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院定于2019年9月11日10时至2019年9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被执行人名下坐落于张家口市高新区市府西大街3号财富中心2号楼7层26室(财富中心2号楼726号)建筑面积148.38平方米的房产《张家口市房产交易中心商品房合同备案号》SFB2012001250。评估总价:124.73万元(详见河北天诚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天诚(2019)估字第0612号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
经合议庭合议,在评估总价124.73万元的基础上下浮20%为99.784万元,第一次拍卖起拍价为99.784万元,竞价幅度为2万元(或2万元的倍数),竞买保证金15万元。
有意者请登录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详细了解本次拍卖的相关信息。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9年7月24日立案受理申请人钱欣悦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申请人钱欣悦称,被申请人王玉华于2010年8月10日因患有抑郁症走失,至今下落不明。下落不明人王玉华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王玉华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王玉华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王玉华的情况,向本院报告。
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2019年10月8日10时至2019年10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被执行人闫小素名下位于石家庄市新华区女人世界四层04225号、女人世界三层C-37号商铺两套。有意竞买者及优先购买权人请登录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参与报名竞买(优先购买权人须到本院办理优先权购买手续)。
联系电话:0311-88706068、李法官、徐法官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的河北银行众美支行与王采蒙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9月16日上午10时至2019年9月17日上午10时止,在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被执行人王采蒙名下位于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西路539号神兴综合楼509、510号房产。详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发布的拍卖公告。如有对上述拍卖房产有优先购买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我院书面提出,逾期或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有关权益。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的河北银行众美支行与王采蒙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9月16日上午10时至2019年9月17日上午10时止,在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被执行人王采蒙名下位于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西路539号神兴综合楼513号房产。详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发布的拍卖公告。如有对上述拍卖房产有优先购买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我院书面提出,逾期或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有关权益。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栗涛涛、冯彦平:
关于王建平与你二人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冀0123民初38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你二人未自动履行,申请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2019)冀0123执1386号执行通知书、传票、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正定县人民法院
李银祥、刘玉刚、王建平、刘文彦、刘贵云、刘喜令: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寿县支行与被上诉人刘玉刚、王建平、刘文彦、刘贵云、刘喜令、原审被告李银祥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于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作出了(2011)石民二终字第00811号民事终审判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寿县支行不服本判决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七日作出了(2013)冀民申95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1.指令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2.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冀民申953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