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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尊重去敲门

    □ 王晓义

    日常生活中,去邻居家串门、到朋友家拜访、来百姓家走访、进当事人家调查等等,这是常有的事,总要敲人家的门。可敲门的声音大小却体现一个人的素质和修养。

    一次,我在翻阅报刊时,无意间看到一个耐人寻味的字眼,说的是公务人员上门入户时,敲门应该带着“尊重”,不禁使我眼前一亮。联想到自己早年在派出所工作那阵子,年轻气盛,找人时往往是摆出一副执行公务、趾高气扬的样子,高调敲门,大声喊人,有时不耐烦了还竟然用上了脚,结果有多次吃了闭门羹,事也没办成。就是有人开了门,也表现出不太情愿。现在回想起来,“闭门羹”不见得当时真没人,而是因方法不得体,你不尊重人家,人家自然不买你的账,所以才将你拒之门外。

    民警也好,其他公务人员也罢,也是百姓中的一员,其工作性质说到底就是为人民服务。每天都要和群众打交道,当然更离不开群众的支持。作为一名公务人员要经常在街道、村庄上门串户,深入到居民家中了解民情,倾听民意,以便有的放矢开展好工作。如果上门入户时,不注意居民的感受,又事先没有安民告示,上来就一通“咣咣咣”,很可能会惊吓到他人,对居民生活形成袭扰,同时也会影响到其他居民而造成反感。不要忘了,那可是属于人家自己的“宁静港湾”。敲门不当,虽然看起来是小事,也是细节,但细节往往决定成败,弄不好还会影响群众工作,这个陈规陋习应该改改了。

    我认为,人人都要“带着尊重去敲门”,轻点,再轻点。

    (作者单位:唐山市公安局古冶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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