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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份检察建议力推文物保护

    □ 本报记者 王智勇

    8月22日上午,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内,一场关于文物保护的专题座谈会正在举行。促成这场座谈会召开的是该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尹峥。

    尹峥所在的民行科,除诉讼监督外,还有一项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工作就是公益诉讼。今年4月,尹峥发现邢台很多历史文物和古建筑欠缺保护,随着时间流逝,文物和古建筑受损、被破坏、坍塌等问题频发。“历史古建筑和历史文物是重要的国有资产,在检察公益诉讼范畴内,检察机关出手保护责无旁贷。”于是,一项在检察机关主导下的公益诉讼助力文物保护工作就此展开。

    尹峥先到邢台市文物主管部门调取了全市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筛选出桥东辖区内46个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点。随后,从城隍庙遗址开始,尹峥沿着清风楼、塔林等线路,对古建筑、古民居、古墓等不可移动文物展开了走访调研。

    在走完全部文物点后,尹峥归纳出古建筑保护现存的问题:“我们走访的文物点中,清风楼、道德经幢是保护最好的地方,其他地方如邢台古城墙遗址、豫让桥碑、塔坟遗址等,很多未设置保护标志牌或保护标志牌内容不规范。更多的古宅、古院落缺少保护处于自生自灭状态,一些已经是岌岌可危,亟须修复。令人痛心的是,例如羊市街38号院、道口遗址等一批建筑已经灭失,仅存于政府文件要保护的目录之中。”

    其实,早在去年6月,尹峥就开始关注文物保护问题。在桥东围寨河上游有一座“先予桥”,桥的建造年代不详,碑文记载是“嘉庆九年仲春”重修。但是,现如今石桥周围垃圾堆积、杂草丛生,处于无保护状态。为此,检察院向邢台市、桥东区文物管理部门和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出了检察建议书,要求有工作职责的部门积极采取保护措施。可几个部门都说自己没有这个职责。

    这次,尹峥在完成实地调研后,又查询了文物保护的相关法律及省文物局出台的相关文件,明确敲定了具体文物保护单位,之后向院领导作了汇报,得到院领导的大力支持。

    很快,针对邢台市桥东区文化和旅游局的3份诉前检察建议书制作完成。为了增强政府部门对此项工作的重视力度,院领导决定举办这场座谈会,并邀请了邢台市检察院、市文物管理部门、桥东区文化和旅游局的领导及新闻媒体记者一同参加。

    座谈会上,检察院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政府部门在两个月内依法履职,书面回复桥东检察院办理情况,并指出如不履职将成为行政公益诉讼的被告。

    “我们希望通过开展公益诉讼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和文管部门对文物的保护意识,挖掘这些古迹的人文价值,让公众从中受益。这些珍贵的人文遗迹,是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的历史根脉,不仅属于桥东区,也属于邢台市,属于整个中华民族……”尹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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