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9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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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中院刑二庭“寓教于审”开展法治教育
惩教结合 传递法院温情

    本报讯 (张贺)8月15日,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对杨某、安某、王某某、王某、周某敲诈勒索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因该案涉案五人多数年龄偏小,案发时年龄最小的刚刚成年,故宣判后,法官以案说法给被告人及其父母上了一堂法治教育课。

    通过法官的宣讲,几名被告人都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真诚悔罪,表示要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几名被告人家属被法官的良苦用心深深感动,同时也认识到了自己在教育孩子方面的不足和欠缺之处,对法官表达了真挚的谢意,纷纷鼓励孩子好好改造。

    多年来,衡水中院刑二庭始终坚持“寓教于审”的原则,把对年轻人尤其是未成年人的教育贯穿在整个审判过程中。通过教育,一方面使年轻尤其是未成年被告人充分认识到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感受法律的威慑力,使他们认罪服法,真诚悔罪。另一方面,用爱心教育,帮他们重新树立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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