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9年08月26日
往期报纸检索
分类检索
人民法院公告

    邓秀伟、邓贺岐、张秀君:

    本院受理上诉人卢平平诉被上诉人刘娜、邓秀伟、邓贺岐、张秀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邓秀伟、邓贺岐、张秀君公告送达(2019)冀02民终549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主要内容:本案按上诉人卢平平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唐山冠鑫贸易有限公司、唐山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唐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唐山冠鑫贸易有限公司、唐山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唐山冠鑫贸易有限公司、唐山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告送达(2019)冀02民初1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被告唐山冠鑫贸易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向原告河北唐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2450万元,并以245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9.68%自2012年11月21日起至实际履行给付义务之日止支付利息;2、原告河北唐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唐山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物,即位于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富星园小区的在建工程(唐丰房建丰润区字第Z2012001号)享有抵押权,被告唐山冠鑫贸易有限公司不履行上述第一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时,原告河北唐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就上述抵押物依法处分后的价款优先受偿。被告唐山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唐山冠鑫贸易有限公司追偿;3、驳回原告河北唐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327676.34元,由被告唐山冠鑫贸易有限公司、唐山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判决书,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唐山凯森商贸有限公司、唐山华信成陶瓷制品有限公司、赵志阔、尤娜:

    本院受理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凤凰新城支行诉唐山凯森商贸有限公司、唐山华信成陶瓷制品有限公司、赵志阔、尤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冀02民初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杨如德:

    本院受理石玉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宫市人民法院 

    王子成:

    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宫市支行诉王子成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宫市人民法院 

    侯俊红:

    本院受理董之浩诉你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宫市人民法院 

    孟庆玉:

    本院受理原告路广义、陈风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19)冀0523民初84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请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提起上诉,逾期将视为不上诉。

    内邱县人民法院 

    陈旭玲:

    本院受理的原告刘立军诉被告陈旭玲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迁西县人民法院 

    黄振军:

    本院受理的原告唐山六九水泥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冀0204民初79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法院 

    李士增:

    原告刘勇与被告李德宏、李士增、河北宏扬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唐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唐山城建路桥投资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16日作出(2019)冀02民初170号民事裁定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2民初17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衡水中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河北省易县碧溪黄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槐安路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冀01民初603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点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503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胡岳、侯倩: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冯小成: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安志强: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杨风才: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徐凯: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王菊: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李洋、朱红云: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石玉材、王成: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道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18)冀0105民初3017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邢林巧:

    本院受理原告朱顺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徐永铎: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中航鑫泰州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石家庄市新华区恒蕴钢模板租赁站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马建楠、贾金龙:

    本院受理原告北京山河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安阳市隆利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李彦书、骈秀芳:

    本院受理原告张瑞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冀0402民初93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肖玉振:

    本院受理原告肖金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要求偿还借款170000元及利息)、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成安县人民法院 

    岳继军:

    本院受理原告王丽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要求偿还借款50000元及利息)、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成安县人民法院 

    集益文、陈亚茹、集浩:

    关于郜新房与你三人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冀0123民初312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你三个人未自动履行,申请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现依法向你三个人公告送达(2019)冀0123执1370号执行通知书、传票、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正定县人民法院 

    崔二军:

    本院受理原告闫爱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山县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的时会丽与谢彩艳借款纠纷一案,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9月29日上午10时至2019年9月30日上午10时止,在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被执行人谢彩艳名下位于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大街386号联邦东方明珠花园1-16-1501号房产。详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发布的拍卖公告。如有对上述拍卖房产有优先购买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我院书面提出,逾期或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有关权益。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的李增与马辉合同纠纷一案,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9月29日上午10时至2019年9月30日上午10时止,在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被执行人马辉名下位于石家庄市裕华区建华南大街199号恒泰德钰名邸301、302、303三套房产。详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发布的拍卖公告。如有对上述拍卖房产有优先购买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我院书面提出,逾期或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有关权益。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本院在执行安罗丽与被执行人石家庄回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朱云杰合同纠纷一案中,本案双方当事人对被执行人朱云杰名下车牌号为冀AS3Y16车辆进行议价,因被执行人一直没有履行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冀0108民初291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我院对被执行人朱云杰名下车牌号为冀AS3Y16车辆第一次拍卖已流拍,现将进行第二次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朱云杰名下车牌号为冀AS3Y16车辆。

    拍卖时间:2019年9月2日10时至2019年9月3日10时止。

    拍卖标的权属所有人:朱云杰

    拍卖机构:京东网

    联系人:刘法官

    联系电话:88706081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崔庆敏130321197704041310:

    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与被执行人高娟、河北雅柏贸易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冀0108民初324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该案件在审判过程中,申请人申请保全措施,本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高娟名下位于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大街386号联邦东方明珠1-396房产(房产证号:高娟530096639、崔庆敏530096640)。经本院调查,该房产为高娟与你共有,各占百分之五十份额。因本案将处置该套房产,现本院向你发出公告,请你于2019年10月19日前与本院取得联系或到本院主张权利,以确保你的合法权利及时受到保障。如逾期未与本院取得联系或未到本院主张权利,本院将按照法律规定保障你合法权利的同时,强制执行、处置该套房产。

    如对上述房产有异议,请在限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时子曦:

    本院受理原告赵方与被告时子曦、乞淑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581民初6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宫市人民法院 

    刘欣、崔进东:

    本院受理兴隆县惠商科技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19)冀0822民初224号],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822民初2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兴隆县人民法院 

    宽城旭生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承德市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802民初205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雷锁根、潘轻英:

    本院受理原告正定县汇海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123民初115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正定县人民法院 

    丁利霞:

    本院受理原告张玉荣、杨士文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正定县人民法院 

    黄青苹、王树杰: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霸州市东升实业有限公司、霸州市胜芳福兴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王伯平:

    本院受理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和平西路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冀01民初688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点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503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邯郸市高恒贸易有限公司、邯郸市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徐巧云、赵秀兰:

    本院受理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裕华东路支行与被告邯郸市高恒贸易有限公司、邯郸市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徐巧云、赵秀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被告邯郸市高恒贸易有限公司、邯郸市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徐巧云、赵秀兰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冀01民初557号民事判决书。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或者代表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硕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张文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105民初390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河北硕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白晶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105民初390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河北硕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学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105民初390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河北硕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赵淑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19)冀0105民初3906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河北硕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于桂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19)冀0105民初3900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河北硕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徐炳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19)冀0105民初3908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河北硕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冯玉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19)冀0105民初3901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郝厦:

    本院受理刘英涛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冀0181执83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限制消费令,责令你自送达期满之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本院(2017)冀0181民初337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并自送达期满之日起7日内向本院报告财产,逾期不履行则强制执行。公告期满60日视为送达。

    辛集市人民法院 

    冯永凯130133197801120939:

    我院执行的(2019)冀0108执恢192号石家庄裕华区汇丰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赵峰、冯永凯、卜彩子、孙永娟、马翠娟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年裕民二初字第0031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该判决确定的义务,我院对冯永凯名下位于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大街452号凤凰城1-1-601号进行了网络询价,因被执行人冯永凯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大街452号凤凰城1-1-601号的网络询价报告(叁份),我院将以叁份网络询价报告平均价作为单价,进行司法网络拍卖。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请在十日内提出,逾期视为认可该报告,我院会对该房产进行司法网络拍卖。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石家庄化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李建锋与被执行人何振钢、何玉魁、石家庄市新业贸易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请求追加你公司为本案被执行人,本院依法进行审查,现已审查完毕。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2)长执裁字第132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执行审查庭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申增壮、贾雪力:

    关于郜新房与你二人为借款合同纠纷两案,本院作出的(2018)冀0123民初3117、(2018)冀0123民初311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你二人未自动履行,申请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2019)冀0123执1368号、1367号执行通知书、传票、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正定县人民法院 

    何建超、张芳:

    关于张兵强、张帅与你俩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冀0123民初24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你二人未自动履行,申请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2019)冀0123执1362号执行通知书、传票、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正定县人民法院 

    王伟:

    本院受理原告张强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822民初427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案件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费应当在提交上诉状时一并预交,上诉期满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兴隆县人民法院 

    罗文彬:

    本院受理原告赵秀英与被告罗文彬、李明军、黄兰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406民初66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黄兰红、罗文彬、李明军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赵秀英借款本金320000元;二、被告黄兰红、罗文彬、李明军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赵秀英自2014年12月至2018年10月的利息300000元;三、驳回原告赵秀英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000元,由被告黄兰红、罗文彬、李明军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 

    景长江:

    本院已受理原告邯郸市海盟贸易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和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李红兵:

    本院受理王河生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李鑫、董蕾:

    本院受理的原告赵斌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冀0204民初74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法院 

    李翀:

    本院受理原告王建房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冀0523民初818号的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本公告采用在报纸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间和举证期间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整(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希望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内邱县人民法院 

    石雪战:

    本院受理原告郝振良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冀0523民初595号的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间和举证期间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整(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希望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

    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内邱县人民法院 

    乔立功:

    本院受理原告和新江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冀0523民初228号的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间和举证期间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整(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希望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内邱县人民法院 

    承德金松鸿利物流有限公司、承德金松鸿利物流有限公司矿业分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承德兴利工程机械配件销售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蔄吉祥:

    本院受理原告高亢与被告蔄吉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824民初529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由被告蔄吉祥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高亢借款本金人民币670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本金人民币67000.00元为基数,年利率6%为标准,自2013年9月11日起给付至本息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高亢的其他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滦平县人民法院 

    汪结旺:

    本院受理夏修荣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7民辖终41号民事裁定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宋宝生、唐士敏:

    本院受理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要求你偿还借款本金410万元及相应利息。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兴隆县人民法院

分享到:
河北法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转载 
网址:https://www.hbfzb.com 数字报广告咨询
Copyright@ 2009-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Server Form :河北法治报社 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