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陈丽 赵增强)“受法院的委派,今天我们二人对你们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诉前调解,你们双方是否同意?”8月13日下午,邢台县人民法院委派特邀调解员对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进行诉前调解。两名特邀调解员充分利用自身调解工作经验,结合案件特点作出分析,寓情于理。经过近三个小时的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原告翟某经营白灰生意,今年4月,被告王某从原告处赊欠4万元白灰款,并承诺在5月底全部结清。还款期满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被告总是以各种借口推托。无奈之下,原告向邢台县法院提起诉讼。经过法院立案工作人员的引导,双方同意进行诉前调解。法院委派特邀调解员张凤廷、王随印承接此案。两名特邀调解员从法理、人情入手耐心进行调解,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近三个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今年以来,邢台县法院积极贯彻上级法院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精神,大力加强特邀调解工作,以提高办案效率、降低纠纷处理的社会成本。截至目前,共成功诉前调解案件17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