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9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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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母女对簿公堂 法官调解重续亲情

    本报讯 (记者 李胜男)因为房产继承问题,和睦相处了30多年的重组家庭矛盾不断升级。近日,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样一起房产继承纠纷案件,经家事审判法官耐心调解,这个重组的大家庭最终冰释前嫌重归于好,亲情得到延续。

    1988年,贾某与刘某相识结婚,二人之前均有过一段婚姻,刘某在妻子去世多年后独自养育两个女儿刘甲、刘乙,贾某离异后养育一个女儿。这对半路夫妻再婚后,共同抚养三个孩子,五口人共同生活在一起。1999年7月,刘某和贾某夫妻二人共同购买了一套住房,房产登记在刘某名下。随着三个女儿均长大成家,刘某和贾某夫妻本该安享晚年,但生活突起风云。2017年,刘某因患脑溢血经抢救无效去世。刘某去世后,贾某提出将其夫妻二人购买的房产进行分割,但刘甲、刘乙不仅不同意分割房产,还要求在房产证上添加姐妹二人姓名。经过多次协商,贾某与刘甲、刘乙始终未达成一致意见,且因为房产问题协商不一致,刘某的抚恤金也没有分割。为此,一家人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深,最终闹上法庭。

    桥西法院受理该案后,将案件分配给办理家事案件已有8年经验的法官刘国珑。刘国珑了解到这个重组家庭共同生活了30年,并没有多大的矛盾纷争,有很大的和解希望,于是多次与双方沟通,一方面劝说贾某看在刘甲姐妹生母去世早、父亲去世对她们打击较大,请她作为长辈包容小辈;另一方面劝说刘甲、刘乙,贾某虽不是生母,但尽到了养育义务,要她们懂得感恩。

    通过法官融情于法、耐心释法明理,双方逐渐解开心结,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房屋一半产权由贾某所有,另一半为刘某所有,刘某所有的房屋份额由贾某继承,贾某给付刘甲、刘乙经济补偿,贾某女儿应继承的房屋份额赠与贾某,抚恤金四人平分。母女四人相互谅解,一场历时两年的家事纠纷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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