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刘智)8月7日,清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强制医疗申请案,对被申请人陈某作出强制医疗决定。这是清河法院作出的首例强制医疗决定。
2019年1月22日,被申请人陈某因对其奶奶王某心怀不满,用刀锯将王某杀害。经鉴定,案发时陈某为精神分裂症,无刑事责任能力。陈某的父母已离婚多年,父亲长年在外打工,母亲已经改嫁,平时陈某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尚未结婚。陈某将其奶奶杀害,其爷爷年老,没有监护人能够对陈某进行看管和就医治疗。陈某具有继续实施暴力犯罪的社会危险性,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清河县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被申请人陈某强制医疗。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申请人陈某实施故意杀人的严重暴力行为,严重危害了公民人身安全,社会危害性已到达犯罪程度,但其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并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应对其予以强制医疗,清河检察院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予以采纳,故依法作出强制医疗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