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将于2019年8月20日10时至2019年8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康保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1. 白色丰田牌SCT6484GR5小型普通客车,起拍价410000元;2. 捷达牌FV7160C1XE小型轿车,起拍价4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2019年8月17日前向河北省康保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9年8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康保县人民法院
张天诚:
本院受理原告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802民初212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王建国:
本院受理原告卢振云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李昕遥: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众投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曹东平: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众投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朱磊: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众投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任明欣:
本院受理原告许素民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限期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8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正定县人民法院
张网:
本院受理原告权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19年7月30日作出(2019)冀0181民初3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70000元及利息。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位伯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辛集市人民法院
杨利君:
本院受理原告赞皇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冀0129民初844号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相关手续。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赞皇县人民法院
曹建君:
本院受理李润森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金蕊: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开平支行诉被告穆强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205民初3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法院
肖燕:
本院受理原告李会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227民初10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迁西县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的张立新与丁玄龙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9月9日上午10时至2019年9月10日上午10时止,在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被执行人丁玄龙名下位于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南路54号塔冢裕园b区1-2-2101号房产。详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发布的拍卖公告。如有对上述拍卖房产有优先购买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我院书面提出,逾期或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有关权益。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董永:
原告赵凌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法院判令你立即偿还原告借款15万元及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181民初216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新城人民法庭应诉,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辛集市人民法院
田杰、王林静:
本院受理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执行田杰、王林静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105执107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你应自公告期满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王素忠:
本院受理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执行王素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105执135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你应自公告期满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王营营:
本院受理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执行王营营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105执106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你应自公告期满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王永强:
本院受理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执行王永强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105执107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你应自公告期满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韦金花:
本院受理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执行韦金花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105执135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你应自公告期满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杨津:
本院受理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执行杨津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105执131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你应自公告期满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杨庆伟:
本院受理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执行杨庆伟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105执128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你应自公告期满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殷军生:
本院受理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执行殷军生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105执132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你应自公告期满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于月、姜俊浩:
本院受理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执行于月、姜俊浩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105执105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你应自公告期满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岳亚敏:
本院受理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执行岳亚敏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105执135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你应自公告期满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翟微微:
本院受理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执行翟微微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105执105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你应自公告期满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张新波:
本院受理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执行张新波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105执135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你应自公告期满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周功平:
本院受理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执行周功平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105执128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你应自公告期满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孙勇:
本院受理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执行孙勇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105执136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你应自公告期满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梁春花:
本院受理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执行梁春花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105执135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你应自公告期满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刘爱金、董明秀:
本院受理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执行刘爱金、董明秀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2019)冀0105执106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你应自公告期满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刘兰英:
本院受理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执行刘兰英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105执107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你应自公告期满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刘丽萍:
本院受理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执行刘丽萍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105执106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你应自公告期满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刘琳璐:
本院受理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执行刘琳璐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105执135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你应自公告期满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刘香菊:
本院受理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执行刘香菊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105执135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你应自公告期满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刘晓美:
本院受理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执行刘晓美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105执135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你应自公告期满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刘学信:
本院受理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执行刘学信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105执135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你应自公告期满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刘忠生:
本院受理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执行刘忠生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105执104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你应自公告期满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柳全林、柳改芹:
本院受理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执行柳全林、柳改芹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105执131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你应自公告期满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马丽:
本院受理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执行马丽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105执107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你应自公告期满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任栋:
本院受理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执行任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105执106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你应自公告期满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沈莉:
本院受理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执行沈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105执104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你应自公告期满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石增强:
本院受理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执行石增强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105执131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你应自公告期满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李同彪:
本院受理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执行李同彪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105执128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你应自公告期满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安学勤:
本院受理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执行安学勤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105执106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你应自公告期满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白志勇:
本院受理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执行白志勇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105执104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你应自公告期满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丁敬翠、周彦刚:
本院受理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执行丁敬翠、周彦刚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105执105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你应自公告期满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高宇、马领玉:
本院受理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执行高宇、马领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105执128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你应自公告期满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高瞻:
本院受理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执行高瞻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105执105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你应自公告期满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韩秋喜:
本院受理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执行韩秋喜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105执104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你应自公告期满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胡美林:
本院受理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执行胡美林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105执104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你应自公告期满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胡琪:
本院受理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执行胡琪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105执104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你应自公告期满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胡亚丽:
本院受理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执行胡亚丽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105执104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你应自公告期满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黎亚辉:
本院受理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执行黎亚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105执106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你应自公告期满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李琛:
本院受理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执行李琛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105执106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你应自公告期满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李成友:
本院受理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执行李成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105执131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你应自公告期满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李金义:
本院受理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执行李金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105执104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你应自公告期满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李书强:
本院受理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执行李书强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105执128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你应自公告期满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李宝明: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冀0802民初182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王明柱: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冀0802民初182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高洋: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冀0802民初183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高悬: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冀0802民初183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张亚峰: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冀0802民初183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高云洁: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冀0802民初184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姜冰兵: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冀0802民初184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刘瑞存: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冀0802民初182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刘福荣: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冀0802民初183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孙程昊: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冀0802民初183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孙宪玲: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冀0802民初184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王兴家: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冀0802民初184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祁国林: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冀0802民初183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唐山市丰南区顺源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宝双诉被告王秀云、徐元媛、唐山市丰南区顺源商贸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209民初9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
徐元媛:
本院受理原告王宝双诉被告王秀云、徐元媛、唐山市丰南区顺源商贸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209民初9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
王秀云:
本院受理原告王宝双诉被告王秀云、徐元媛、唐山市丰南区顺源商贸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209民初9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
张献贵、邢台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冯士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保全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宫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