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漳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县城建安路与邺令大街交叉口对过往车辆开展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轿车司机仅向民警出示了行驶证,并说:车是朋友的,驾驶证没在车上。民警对车辆进行仔细检查发现,该车安装的车牌固封螺丝用手就可以轻松卸下来,把车牌卸下后,看到每个螺丝都是使用固体胶水粘连的,未按照规定使用固封装置。
经查,该司机没有取得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目前,该司机已被处罚款共1200元、拘留15天。
孟艳青 霍群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