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9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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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车挂俩牌,未年检,未上交强险……
套牌车司机涉嫌多项违法被查

    □ 张利建

    使用其他车辆号牌、车辆逾期未年检、未投保交强险……5月14日上午,一司机因涉嫌多项交通违法行为在平山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司机将面临驾驶证记17分,并处2300元和交强险两倍的罚款。

    当日,平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温塘中队执勤民警在301省道温塘收费站路口开展针对面包车超员、涉牌涉证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行动。行动中,执勤民警接到大队指挥中心指令,一辆冀A牌照的面包车由西向东行驶,车辆号牌与车型不符。接指令后,中队长王志亮、辅警王鹏等人立即在执勤岗点寻找该车。不一会儿,发现一辆面包车驶来,民警将该车拦下检查,发现正是嫌疑车辆。该车同时悬挂了两个机动车号牌,一个为冀A牌照套牌,另一个为该车真实号牌苏D82×××,该司机涉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交通违法行为。执勤民警要求司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但该司机称“这车不是我的,我不知道,驾驶证、行驶证没有携带”。通过民警进一步的核查,发现该车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也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民警依法对其多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该驾驶员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一次性记12分,处2000元罚款;未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分别记1分处50元罚款;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记3分,处200元罚款;机动车不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险,将对其作出交强险二倍的罚款处理,并暂扣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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