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10时许,盐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县城南环路执勤时,一辆没有悬挂号牌的白色轿车由东向西驶来,民警立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张某出示了驾驶证和临时号牌。
细心的民警发现,轿车的前挡风玻璃上张贴着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这表明该车应该已取得号牌,于是立即对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上的车号牌及车辆的大驾号、发动机号进行核对,并上网查询,发现张某驾驶的轿车在7天前已核发号牌。交警立即将张某驾驶的轿车查扣,并询问张某领取号牌的去向,无奈的张某从轿车的后备厢里拿出了号牌,并出示了行驶证。张某称,他拿到驾驶证已经8年了,但一直没有开车,直到现在才买了车,驾驶技术不熟练,使用过期的临时号牌,是为了一旦有交通违法不被电子警察抓拍。按照有关规定,执勤交警对张某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做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随后,交警协助张某将号牌悬挂到车上,经教育后由其具有驾驶资格的家人将车开走。
(孟令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