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陈起艳)3月21日,泊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有两辆电动自行车在市区裕华路文化广场附近发生碰撞,一名车主受伤。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车主宋某满嘴酒气,说话含糊不清,对宋某进行酒精测试,显示他属于醉酒驾驶。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确规定,不得醉酒驾驶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如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