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刘保亭)一直以来,武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都非常重视涉民生案件的处理,充分吸收以往集中执行的工作经验,重视当事人提供的线索对涉民生案件进行集中清理,设立执行台账,作为执行工作推进效果的重点。
武某某申请强制执行石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武邑法院于2016年9月28日立案执行,经过财产调查同时穷尽执行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后,进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虽然暂时终结,可在承办人的心里从未终结,反复嘱咐当事人及时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
今年3月12日,当事人武某某给正在外面工作的贾谊庭长打来电话称:发现被执行人石某某正在法院参与开庭。
贾谊马上联系了单位负责采取强制措施的同事张广利。接到贾谊的电话后,张广利立即前往民一庭与负责人进行沟通并观察被执行人石某某。随后,贾谊立即返回单位。案件审理结束后,贾谊和张广利到审判庭将被执行人石某某传唤到执行庭办公室。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情绪,贾谊对被执行人进行耐心劝说,可被执行人并不为所动,几番交谈下来,被执行人决不让步。
为此,贾谊立即转变策略使出强制措施撒手锏——将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法律后果对石某某一一列举,同时出示拘留决定书。石某某见贾谊态度转变,也立即转变了态度,表示马上通知家属筹措资金,当即履行法律义务。半小时过后,石某某妻子将标的款送到法院,双方当事人当庭握手言和,申请执行人满怀欣喜向执行干警表示感谢,一起两年多的涉民生案件就此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