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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法官,让我们的工资有了着落”

    □ 本报记者 梁燕

    通讯员  林帅 闫晓瑜

    “感谢法官,让我们的工资有了着落!”3月15日,阳原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纠纷后,8名农民工对法官连连感谢。

    在刘某等8人诉耿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被告耿某承包某公司的锅炉运行服务,雇用原告刘某等8人为其烧锅炉,约定每人每月工资2000元,按月支付。耿某从2014年冬天开始雇用刘某等8人,期间工资偶有拖欠但也能支付一部分。直到2015年春天停暖工作结束时,耿某累计拖欠刘某等8人工资共计42150元。刘某等8人多次催要未果,故诉至法院。

    法官受理此案后,发现8名原告有的年事已高,有的现居外地、交通不便,且8名原告普遍情绪波动较大。承办法官积极与被告耿某沟通,释法析理,敦促其主动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

    3月15日,该案在阳原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被告双方在庭审过程中当庭和解。被告耿某当庭支付工人工资1.5万元,并承诺剩余工资于10月底前全部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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