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树奇 刘广生
“媒体披露‘昆山反杀案’后,指导江苏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提出案件定性意见,支持公安机关撤案,并作为正当防卫典型案例公开发布;指导福州市检察机关认定赵宇见义勇为致不法侵害人重伤属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昭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报告检察工作时的铿锵表态。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这是人民的呼声,这是正义的期盼,这是法治社会的最强音,更是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治产品质量的基本要求。
法不向不法让步,才能让正义挺直腰杆,才能实现法的价值。法是保护合法、制裁违法的依据,其核心价值是实现公平正义。在我国,宪法和法律是党领导人民通过法定程序,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用来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秩序的工具。法律是人民意志,法律的底线不能突破,正义的高地不能失守,因此,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如果法向不法让步,意味着法将不法,法将失去应有的权威;如果法向不法让步,意味着法成了橡皮图章,必然与法的价值相悖;如果法向不法让步,则是违背了人民的意志;如果法向不法让步,意味着可以让不法者横行,纵容他们从违法犯罪中获利。这与整个社会的正当秩序和公正、法治的核心价值观相违背,也为整个社会广大公众的朴素的正义情感所不能接受。法向不法让步既违背了人民意志,也违背了法理,更与法律的目的和基本原则背道而驰。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最关键的是靠执法、司法来实现。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是人民群众之所盼,也是司法者的使命所系,更需要司法者的勇气、智慧和担当。在现实司法中,有的人怕上访而不敢严格行使职权,怕当事人告状而不敢依法办案,有的人为了在考核中取得好的名次而办凑数案,等等,这些都是法向不法让步的表现,应当予以彻底纠正。因此,司法者要挺起脊梁,敢于担当,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执法,依法办案,绝不能向不法低头、让步。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尤其是检察官,要以敢于担当的勇气,为民执法的底气,刚直不阿的锐气,成为法律的忠实捍卫者,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人民是最大的底气,共识是奋进的动力。“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教导,秉公司法、严格司法、勇于担当、匡扶正义、弘扬正气,力主“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广大司法工作者应当切实肩负起这个使命,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份满意的司法答卷。
民有所呼,我当有所应。唯有“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才能促使人人守法向善,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共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健步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