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暴海潮:
本院受理原告张文生诉你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林坦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磁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王书海:
本院受理胡月银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磁县人民法院光禄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磁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河北烨悦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庞金松: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胜孚凯旋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新乐分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新乐市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郑西华、靳占稷:
本院已受理原告李钧诉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791民初9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老鸦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王海兵、郝建枝:
本院已受理原告杨孝兵诉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791民初6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老鸦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
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吕永刚、要占亮:
本院已受理原告黄海明诉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791民初10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老鸦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王松:
本院已受理原告刘大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791民初16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老鸦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