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范聪辉)近日,永清县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解决了一批涉民生、涉金融类执行案件,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长期躲避执行的9名被执行人采取了强制措施,执行到位标的款200余万元。
申请执行人永清吉银村镇银行与被执行人赵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赵某曾多次在电话中答应还钱,但出尔反尔,拖欠20余万元迟迟不还,甚至拉黑了申请执行人的电话。执行干警果断对赵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拘留期间,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赵某认错态度良好,主动还款2万余元、将名下一辆汽车抵押到银行,并承诺主动还款,取得了申请执行人的谅解。从拘留所出来后,被执行人赵某眼圈泛红地说:“通过这件事,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以后再遇到类似的合同借款,我一定积极还款,不再逃避。”
法院执行局局长杨振峰介绍,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永清法院自2018年开始,多次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财产查封查控、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强制拘留等措施,全面打压“老赖”的生存空间,及时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形成了强大的威慑作用,同时在全社会营造惩戒失信的强大声势,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