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景世云)3月7日,涿鹿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主审法官、法院院长董继华通过互联网视频对原、被告进行调解,使双方就婚姻纠纷达成协议。
该案原、被告双方因两地分居十多年一致要求离婚,但原告现居住在海南,由于照顾老人不能抽身;被告户籍地虽在涿鹿,但长年在四川打工。双方很难抽出共同时间参加调解和庭审。董继华在审理中发现,原、被告双方是在1995年登记结婚,虽有婚生子,但已经20岁,案件中彼此不牵扯其他经济和抚育纠纷,因夫妻感情破裂只是要求离婚。根据这一线索,考虑到双方均在异地,董继华便主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以互联网视频的方式与双方进行交流沟通。
董继华通过网络聊天工具的视频功能与原、被告进行三方通话,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解释相关法律,入情入理提出调解方案。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同意离婚。该案顺利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