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9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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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高新区法院携手保险行业协会
发挥各自职能优势 共同化解保险纠纷

    本报讯 (白雅璇)为深入推进保险纠纷调解工作,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3月5日上午,保定高新区人民法院与保定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召开保定市保险行业诉调对接启动会,维护保险合同主体合法权益,发挥各自优势提高保险纠纷调解工作质量。

    建立完善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是保险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保险业治理体系和治理方式、推进保险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该机制整合了人民法院、保险监管机构、保险行业组织在保险矛盾纠纷化解方面的力量,实现保险纠纷诉讼与行业调解之间无缝对接,既有利于发挥人民法院对保险纠纷调解工作的推动、引领和保障作用,维护调解活动的严肃性,提升调解结果的公信力,又能够发挥保险纠纷调解处理机制专业、便捷、低成本优势,在充分保障保险纠纷得到公平公正合理解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保险消费者维权成本。

    高新区法院设置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室,建立特邀调解员名册,由高新区法院与保险协会共同开展调解工作。向法院起诉立案的列入保险纠纷诉调对接范围的案件,立案前由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室先行主持调解,调解不成的再予立案。立案后,根据案件审理情况,随时邀请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室介入调解。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室所调解的案件达成协议后,经高新区法院确认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或者裁定书等法律手续。

    诉调对接采取“即立、即调、即审”的工作模式,畅通绿色通道,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止矛盾激化,减少社会冲突,筑牢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有利于实现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的有机结合,提高案件审理效率、调解率、一审服判息讼率,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保险协会各自职能优势,使人民法院审判与人民调解优势互补,形成合力,促使纠纷便捷、经济、高效解决,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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