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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干警在行动
——隆化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侧记

    □ 裴冰

    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3月1日上午,隆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两个办案团队,像平时一样尽心竭力、不辞辛苦地奔走在执行路上,有艰辛也有喜悦,有误解也有满足。不管路途多么遥远,也不管道路多么泥泞,执行干警们都牢记使命,践行司法为民,努力让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一执行现场

    人员:执行一组

    目的地:步古沟镇

    8时,执行一组三名执行干警前往步古沟镇某村的被执行人董某家。被执行人董某在本村承包土地种植树苗,由于没有考虑到树苗成长周期,造成资金链断裂,拖欠了周围亲戚邻里的租金。法官组织双方和解,董某只按协议履行了部分租金,然后就玩起了“失踪”。眼看到了春耕时节,为不耽误农民生产,执行干警再次来到被执行人董某家催促履行。

    9时30分,执行干警到达董某所在的村庄,但需要过河才能到达董某家,而河上只有一条很窄的土桥。经过一番打量,执行干警目测车辆过不了桥,最后步行来到董某家。

    来到董某家屋里,干警们看到有一个婴儿正在睡觉,随即做了一个“嘘”的手势,赶忙招呼被执行人来到院里。董某表示自己也想还钱,但是真的没有。执行干警一边向其说明申请人要春耕生产,不能再拖欠地租耽误收成,一边耐心地说明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经过两小时的沟通,董某妻子取出家里的钱还上了租金。因董某负债较多,此次执行能够结案,解决了农民的燃眉之急,执行干警感到无比欣慰。

    13时,执行干警在回去的路上简单吃了点饭,又接到线索:家住韩麻营镇某村的被执行人于某出现了。于是,干警们马不停蹄地赶往被执行人于某家中……

    第二执行现场

    人员:执行二组

    目的地: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多伦县

    6时许,晨曦初露,执行二组的车辆已经驶上了距隆化185公里的多伦县的路上。相比较前几次而言,执行干警此行的心情要轻松许多。

    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死者杨某驾驶的车辆与王某驾驶的车辆相撞,造成杨某、乘车人李某当场死亡,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因被告王某驾驶的货车的行驶证、运输经营许可证均登记为多伦某物流公司,且交强险投保人也是该物流公司,法院认定该物流公司与被告王某形成了挂靠关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隆化法院执行局依法对该物流公司的相关财产进行查封。查封完财产,执行法官又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被执行人某物流公司最后履行了其应承担的费用。

    为不影响被执行人正常的生产经营,3月1日一早,执行干警便驱车前往多伦县对查封的该物流公司财产进行解封。

    9时30分,执行干警已到达多伦县工商质量监督局,对该物流公司的工商登记进行解封,然后来到多伦县政务服务中心,解除登记在该物流公司法人配偶名下一处房产的查封。在随后的沟通中,被执行人表示,自己之前一直很疑惑,直到听了法官们的一次次释法,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今后一定在生产经营中增强法治意识。听到被执行人这样说,执行干警感到几次的工作没有白做,疲惫的脸上露出了喜悦的笑容。

    15时,办完一切手续,执行干警踏上了返程的路,到达隆化已是18时30分。

    这就是执行干警执行路上正常的工作状态,他们不求理解,但求问心无愧,只为坚守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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