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方铁路 张铁路)近日,河间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下称《决定》)。
《决定》内容包括检察机关应当充分运用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诉讼、支持起诉、督促起诉等方式,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等20项规定,内容翔实,法条有据,并要求全市各行政单位遵照执行。
据悉,此《决定》是继今年1月31日河间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下发后,由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又一项重要决定。该《决定》为解决检察公益诉讼中的突出问题提供了地方性制度依据,具有典型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