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潘守成 闫晓瑜)6月15日12时,烈日当头,骄阳似火。阳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在党组书记、院长顾亚军的统一指挥下,由执行局副局长田向前带队,前往阳原县东城镇东城村和西城镇,对三起拒不履行案件当事人开展集中拘捕行动。当天,该院顺利拘留被执行人3人,其中2人履行义务。
12时30分,执行干警到达阳原县东城镇东城村被执行人贠某家,经询问,贠某不在家。执行干警马上打电话联系贠某,半小时后,贠某出现,田向前当场向贠某宣读执行拘留决定书,将其押上警车。
随之,执行干警来到东城村被执行人苏某家,家中只有其父亲在家。执行干警说服其父亲联系到了被执行人苏某。20分钟后,苏某到家,执行干警向苏某宣读执行拘留决定书后将其押上警车。来到法院后,苏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让家人转账到法院账户,并表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法院对苏某解除了拘留强制措施。
返回途中,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称看到被执行人刘某在阳原县西城镇宏明家电城对面。执行干警找到刘某后,向其宣读执行拘留决定书,刘某不知悔改、态度恶劣、极不配合,多名干警将其制服押上了警车,并将刘某的车扣押。到法院后,刘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让家人来法院履行款项,同时表示以后会遵纪守法,不再跨越法律红线。法院依法对刘某解除了拘留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