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志伟:
本院受理原告孙聚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18)冀0133民初1237-1号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举证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赵县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赵县人民法院
郭立芳:
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冀0133民初8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赵县人民法院
张云涛: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133民初919号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赵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河北联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因丢失银行承兑汇票一张(票号为30800053/96573345、金额为5万元、出票日期为2018年2月24日、到期日为2018年8月24日、出票人为河北显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款人为颖川(厦门)石化有限公司、付款行为招行石家庄分行、最后持票人为河北联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4日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二百二十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9月7日,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的行为无效。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邓艳军、崔玉清、胥东亮、武东民、曾艳: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热河支行与你借贷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802民初405、406、40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承德县清远矿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承德远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802民初11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朱跃辉:
本院依法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定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赵县人民法院
陈松坡: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133民初830号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赵县人民法院
李晓伟:
本院受理原告郭英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赵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赵县人民法院
朱建刚:
本院受理原告无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和张从欣、朱建江、白顺考、朱建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审判适用程序及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无极县人民法院
取金英:
本院受理常志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康保县人民法院
邢台市长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你与董明、陈相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5民申25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杨书军、海文洋、滑绍雷、宋之根、畅伟:
本院受理你们与申请执行人汇中利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冀05执7、8、9、12、2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决定书、限制高消费令、限制出境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国宾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河北雷肯农业机械有限公司、河北科力电缆有限公司、楚国宾、王存果、江建秋、刘伟芳:
由本院民事第三审判庭移送执行的被执行人河北雷肯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等共10被执行人逾期未缴纳诉讼费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冀05执13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限制高消费令、限制出境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杨福林:
本院受理原告杨玉叶诉被告杨福林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冀0727民初1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法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阳原县人民法院
王凤祥:
本院受理原告康保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物权确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康保县人民法院
田道林:
原告尚兆春与被告田道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你应当自应诉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逾期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安匠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承德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