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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因工伤索医药费与公司产生纠纷
法律援助化解难题

    5月23日上午,当事人付某来到枣强县司法局,将一面写有“法律援助献真情 排忧解难春风暖”的锦旗送到了大营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周英俊手中。

    付某一直在枣强县某公司打工,在工作期间,付某不慎用固化剂将脚烫伤,因此产生了辞职的想法。后付某直接向该公司索要医药费及尚未支付的工资遭到拒绝。在沟通过程中,当事人与公司双方因言语激烈发生冲突、打斗,枣强县公安局对此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付某因自己的诉求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故来到枣强县司法局寻求法律援助,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赔偿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5月17日,枣强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接待了付某,听取其陈述后,为防止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造成更恶劣的后果,便于同日批准给予其法律援助,并指派大营镇法律服务所人员周英俊代理此案。

    周英俊在与付某交谈时,发现付某在陈述事实过程中言语表达上含糊不清,精神方面似乎受到了极大的刺激,对其打工的公司充满了怨恨,且其提出的赔偿数额过大,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赔偿范围。考虑到付某处于情绪不稳定、性格偏执的状态,工作人员反复为其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尽力打消当事人顾虑,告诉他法律一定会给予其一个公正合理的答复。工作人员又多次与付某面对面谈心,对其苦口婆心劝导,耐心细致讲解,终于使其将赔偿数额降到了一个合理范围。随后,周英俊又不辞辛苦,跑前跑后,帮助当事人在劳动人事局申请劳动仲裁,目前已认定为工伤。

    吴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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