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田宪忠)5月29日,三河市公安局皇庄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各类商铺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时,查获一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窝点,并依法对店主行政拘留。
当天,民警在清查到皇庄镇昝辛屯村某超市时,发现一个隐蔽并上锁的类似仓库的房屋。在民警询问该房屋用途时,超市负责人张某支支吾吾,闪烁其词,十分可疑。民警立即要求张某将该房屋门锁打开,当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51箱,共计679.5公斤。民警依法将张某传唤到派出所。张某承认了自3月份以来,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在其经营的超市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并进行销售的违法事实。
目前,张某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三河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查获的各类烟花爆竹已依法收缴并移交三河市烟花爆竹有限公司。